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,可以是伤照、报警证明、证人证言、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、加害人保证书、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电话录音、手机短信、微信等。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,无需交纳任何费用。 -END-图文| 李万林排版| 李万林初审| 雷世密终审| 刘正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