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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25 09:4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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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环保部督查组在我公司督查时指出
按照法规要求 加强内部管理 做好统筹安排 提高环保水平
10月23日,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二处副处长黄宏率督查组,在省厅、州、市环保局(厅)局长等的陪同下,对我公司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。 通过实地检查调研和听取汇报,督查组对我公司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作出肯定。
黄处长指出,公司环保工作根据整改意见要求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整改,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改进。在下一步的环保工作中,黄处要求:一是加强脱硫、除尘设施的运行管理;二是严格按照《制剂类水污染排放标准》要求,做好排污达标工作;三是企业搬迁过程中按法规要求先批后建,统筹办理项目批建手续;四是加强内部管理,进一步强化公司内环保机构职能,明确专兼职人员,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、奖惩机制、考核评价体系等。省环保厅、州、市环保局领导强调要求,公司要切实落实黄处提出的几项要求。公司副总经理梁泉也在会上表态,一定会按照各级领导要求,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设施,加强环保管理,确保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